各驾校: 10月11日,我所发布了《关于我所停止采集学员照片的通知》。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驾校通知已于2007年10月15日前报名但截至11月1日为止尚未采集指纹的学员,前来我所采集指纹时,必须提供在深圳市各联网照相馆采集机动车驾驶证数码专用照片的回执。 照片标准为:为持证者本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相片(校正视力者须戴眼镜),其规格为32mm×22mm(1寸相片),人头部约占相片长度的三分之二。分辨率为300dpi。 特此通知,请各驾校及学员做好相关准备。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 |